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洪家楼街道办事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洪家楼街道办事处标识导视、交通设施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洪家楼街道办事处标识导视、交通设施工程,总预算为9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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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 洪家楼街道辖区标识导视、交通设施工程,具体详见附件 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着力解决道路标志导视不清晰、不健全,交通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等问题。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内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安全要求:无任何安全事故等;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相关政策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相关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产品应当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优惠幅度如下: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分别给予5%加分。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技术评标总分值分别给予5%加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60日历日。 实施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辖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本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质保期:二年;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应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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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采购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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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5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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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洪家楼街道办事处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洪兴路1号 |
联系人:徐峰 | 联系方式:0531-88161230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国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山大南路111绿景嘉园D区商业楼一楼 |
联系人:盖续、徐文文 | 联系方式:0531-86555958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