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诸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BOT)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诸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选中一家投资运营单位,由政府授予项目公司30年特许经营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公司通过售电和政府提供的垃圾处理补贴费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特许经营期满时,运营单位将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诸城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本项目处理垃圾量远期规划为1000t/d,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 程,处理规模为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500t/d。垃圾日处理保底量400t,配置 1 台处理能力为 5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置 1×10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新增 1 台处理能力为5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置 1×10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容量为17.1万立方米的飞灰无害化填埋池。预算垃圾处理费补贴约为38325万元。垃圾处理费补贴资金为财政资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5日起,至2019年5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繁荣路315号 |
联系人:黄卫东 | 联系方式:189536768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东风东街227德蒙商务中心七楼 |
联系人:孙晓凡 | 联系方式:15263636944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