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东平县新湖镇乡村记忆馆及冯洼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平县新湖镇乡村记忆馆及冯洼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其中,乡村记忆展馆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43.97㎡,地上一层 主要设置:乡村记忆展廊、玻璃展厅、运河文化展览馆、展览长廊、纪念品商店,冯洼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755㎡,地上二层。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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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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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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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5日起,至2019年5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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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湖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刘磊 | 联系方式:1327548533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
联系人:肖圣静 |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
『需求方案(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