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齐河大队齐河县坤华路与齐心大街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胡潘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齐河县坤华路与齐心大街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备、胡潘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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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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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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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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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齐河大队 |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河李路7号 |
联系人:尹主任 | 联系方式:0534-5678006 |
2.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开发中润大道113傅山大厦1#楼5楼 |
联系人:李女士、伊先生 | 联系方式:0533-6120193、18560951944、18560951745 |
『5.6.附件需求方案齐河交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