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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环境保护局2019-05-06发布高青县环境保护局淄博市高青县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点搬迁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9-05-06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编辑:小魅       浏览:57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高青县环境保护局淄博市高青县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点搬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高青县田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点现位于我县李官公园,由于该点位所在李官村面临棚户区改造及李官水厂改扩建,届时建筑施工及水厂扩建工程将对站点产生较大持续性影响,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的要求需对田镇空气站点进行适当调整至高青县第三中学院内。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246661.34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高青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
联系人:孙凯 联系方式:6951172
2.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淄博开发中润大道113傅山大厦1#楼5楼
联系人:徐明 联系方式:15605335577
『高青项目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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