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环境保护局新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新泰市环境保护局新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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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新泰市环境保护局新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新泰市环境保护局新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使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项目实施时间:20日。项目实施地点:新泰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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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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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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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新泰市青云街道东周路205号 |
联系人:刘艳军 | 联系方式:7235292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新泰市环境保护局新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