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机关枣庄公安刑侦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枣庄公安刑侦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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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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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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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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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公安局机关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 |
联系人:邱峰涛 | 联系方式:06323656172 |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枣庄市宁波路666号 |
联系人:宋阳 | 联系方式:13370997011 |
『审批表.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