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城镇化统计监测数据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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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05年以来,为了更好地推进城镇化战略,省政府建立了城镇化监测评价制度,每年对全省城镇化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发布年度《山东省城镇化发展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2017年3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城镇化统计监测,推动城镇化数据共享,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精准实时的数据支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山东省城镇化数据监测与共享平台建设方案》。2018年3月,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城镇化数据监测共享报表制度》,启动了城镇化数据监测共享工作,同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启动了城镇化监测数据综合应用服务项目,上述具体工作均由我院承担。 为了高质量完成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城镇化统计监测、数据共享和决策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城镇化数据增值服务,提升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推动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型城镇化决策管理机制,根据《山东省城镇化数据监测与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相关工作安排,确定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数据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总金额30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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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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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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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9日起,至2019年5月12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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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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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六路三里庄17号 |
| 联系人:史主任 | 联系方式:0531-83180946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卧龙路12823-25楼 |
| 联系人:徐志坚 | 联系方式:13793110717 |
| 『30W城镇化统计监测数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方案 .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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