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新兴产业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基于我们目前新能源教学设备的匮乏以及综合其他院校在发展新能源专业的经验教训,拟采购一批真正适用于教学的新能源设备,提高新能源实验室设备使用效率,服务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 本项目购买所需实验设备预算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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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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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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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19年5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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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 地址:济南市交校路5号山东交通学院 |
联系人:黄冬明 | 联系方式:0531-80687345 |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舜华南路297汉峪金谷A2-3-18 |
联系人:刘艳萍 | 联系方式:0531-82665985 |
『1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 新能源汽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