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聊城市公安局安全防护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市公安局安全防护建设项目,预算约为558.5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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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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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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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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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 地址:聊城市昌润路78号 |
联系人:王洪江 | 联系方式:138635559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黄河路30 |
联系人:唐慧珑/丁晨晨 | 联系方式:15315770811/13188747776 |
『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安全防护建设方案及论证意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