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潍坊市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拆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预算:8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对中心城区内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服务,需拆除户外广告LED1131㎡;楼顶+LED8802㎡;楼中+LED12182.5㎡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城区拆除广告面积明细表。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拆除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4%的加分。 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5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潍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地址:潍城区安顺路102号 |
联系人:郭秀秋 | 联系方式:0536818889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
联系人:邹翠芳 | 联系方式:0536-8750808 |
『潍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拆除明细表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