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乔官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厂和方南刘污水处理站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昌乐县乔官镇污水处理厂和方南刘污水处理站项目,项目概算:134万,其中施工费用约131.99万元,监理费用约2.0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2个标段 施工标段:昌乐县乔官镇污水处理厂和方南刘污水处理站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昌乐县乔官镇污水处理厂和方南刘污水处理站项目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新建龙丹湖30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方南刘社区5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工作内容包括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项目概算施工投资约131.99万元,监理费用约2.01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昌乐县乔官镇污水处理厂和方南刘污水处理站建设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 地点: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境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乔官镇人民政府 | 地址:昌乐县乔官镇人民政府驻地 |
联系人:庞新涛 | 联系方式:0536-6761106 |
2.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与志远路交叉口富潍大厦A座23楼 |
联系人:丁兵伍 | 联系方式:0536-8796253 |
『昌乐县乔官镇污水处理厂和方南刘污水处理站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