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蓬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蓬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采购项目,共分三个包。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第一包:北沟镇、南王街道、刘家沟镇环卫一体化市场化; 第二包:村里集镇、小门家镇环卫一体化市场化; 第三包:大柳行镇、大辛店镇环卫一体市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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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蓬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采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 安全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期限定为“3+2”年,即甲乙双方签订3年承包合同,3年后,由市住建局联合各镇街统一对保洁企业作业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两年承包合同;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蓬莱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试行)》的规定。 服务效率:符合相关要求。 7、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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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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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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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蓬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地址:蓬莱市南关路124号 |
联系人:刘军 | 联系方式:0535-5643261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通世南路7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302室 |
联系人:于雯洁 | 联系方式:0535-6713323 |
『需求方案论证意见等.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