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水务局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902201902000127 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3.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为450万元 ;第二标段为381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述:防洪通道工程、清淤工程、引水蓄水工程、治污工程及生态绿化工程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中:治污工程、清淤工程实施范围为芝田河全线(刘家庄水库至入汶河口),全线长度为16.26km,治污工程还包含胜利渠(东燕庄村-芝田河交汇处)沿河截污,长度约4.6km;防洪通道、引水蓄水工程、生态绿化工程实施范围是环山路以北400m至老泰莱路,全线长度为4.9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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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本项目为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谢过城大街以北)、第二标段为: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谢过城大街以南)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参照设计图纸,详见工程量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6.项目实施的时间:365日历天。 项目实施的地点:泰山区上高办事处、省庄镇、邱家店镇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期完成。 8.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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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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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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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区水务局 | 地址:泰安市明堂路 |
联系人:许坤 | 联系方式:0538-825177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东湖路101嘉华房地产院内西1区 |
联系人:丛强 | 联系方式:15698136577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范本.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