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软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软件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了提高临床诊断和治疗水平,根据临床需求需购买以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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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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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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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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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青县人民医院 | 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11号 |
联系人:韩鹏飞 | 联系方式:1856029555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57号高新万达一号写字楼1107室 |
联系人:尹亮 | 联系方式:18653147025 |
『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软件采购项目需求报告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