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消防大队平原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室外配套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室外配套工程,本次室外配套工程预算价格为3006497.43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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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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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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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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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消防大队 | 地址:平原县千佛塔北路 |
联系人:李建龙 | 联系方式:0534-810218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德州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李付亮 | 联系方式:0534-5088198 |
『需求方案及论证意见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