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腊山街道办事处任庄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及监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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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腊山街道办事处任庄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及监理项目 项目地点: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项目采购预算:施工:124万元整,监理:3.5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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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等: 详见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相关的国家规定及甲方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相关的国家规定及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国家规定及相关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 6%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价格分和技术分各 5%幅度的加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2019年5月。 实施地点: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办事处辖区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甲方要求 服务期限及效率: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级行业相关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省、市相关及行业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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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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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18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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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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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腊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462号 |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方式:87589177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327号二楼2026室 |
| 联系人:颜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5665685 |
| 『需求方案.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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