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交通运输局无棣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无棣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非现场执法取证系统主要包括称重平板主体、称重传感器、车检器、车检线圈、抓拍等硬件设备及其他软件系统组成。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金额为6622103.50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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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为无棣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6622103.50元。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碣石山镇以北S239省道及S320省道丁王庄桥以东非现场执法取证系统进行采购,达到超限超载执法取证的使用功能。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所用材料必须满足采购需要并达到国家有关的规范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 交付或实施地点:碣石山镇以北S239省道及S320省道丁王庄桥以东。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 质保期:至少一年(具体货物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相关附件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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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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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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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无棣县棣州大街西首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综合楼 |
联系人:崔长青 | 联系方式:1356308380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睿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二十四路557华翔大厦 |
联系人:于玥 | 联系方式:0543-8106157 |
『需求方案5.1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