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中医药学校药圃园改造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地址位于曲阜中医药学校(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路9号),为提高教学环境,改善现场条件,对学校内附属设施进行治理改造,预算资金为49.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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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详见清单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曲阜市中医药学校药圃园改造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货物相关合格标准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要求:无任何安全事故等; 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相关政策对符合情况的参本次项目的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相关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产品应当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优惠幅度如下: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价格分别给予 4%加分。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技术分别给予 4%加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确保交付时间。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验收标准: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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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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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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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曲阜中医药学校 |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路9号 |
联系人:孔文新 | 联系方式:0537-448233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宁邹城太平东路2777 |
联系人:时磊 | 联系方式:13563736166 |
『曲阜中医药学校药圃园改造需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