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印刷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预算:4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 拟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印刷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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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印刷服务采购。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等详见磋商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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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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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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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益新街337号 |
联系人:于海廷 | 联系方式:0536-72512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
联系人:陈盼 | 联系方式:18660175859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