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平原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方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方工程,项目预算389581.96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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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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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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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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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平原县桃园大道中段路东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534-438390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德州市三八路恒隆假日酒店三楼招标部 |
联系人:汪女士、张女士 | 联系方式:0534-2186188,13385343911 |
『需求方案及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