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县公安局 (本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背景 近年来,在区公安局大力支持下,刑警信息化在引领、支撑、保障刑警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目前使用区局提供的视频监控和卡口系统作为主要的视频侦查手段,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公安部“十三五”公安刑事技术视频侦查装备配备要求、省厅三年攻坚战关于视频侦查工作室建设要求及市局涉案视频库联网应用的相关要求,结合济阳公安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视频侦查来进行案件视频智能分析、本地资源整合应用、与省厅系统资源打通,实现全省资源共享共查的实际需要,视频侦查工作室建设已经成为刑警工作的重要手段。 2、基本情况 济南市济阳区公安局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已论证。 4、预算安排 本项目财政预算26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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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清单)。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相关国家标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合格规格满足要求。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由招标人同中标人另行协商,交付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执行行业现行标准。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7、验收标准 国家验收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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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人员:李震、展杰、张胜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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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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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济阳县公安局 (本级) | 地址:济阳镇老城街15号 |
联系人:吴庆德 | 联系方式:0531-8508834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联系人:房鸣 | 联系方式:0531-88801000/15205311171 |
『需求方案 -济南市济阳区公安局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