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谭坊镇人民政府加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青州市谭坊镇人民政府加油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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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青州市谭坊镇人民政府所属车辆加油服务。 项目预算:20万元。 2.实现的功能:青州市谭坊镇人民政府所属车辆加油服务。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时间:服务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7.满足该项目采购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项目采购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相关审批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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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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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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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谭坊镇人民政府 | 地址:青州市谭坊镇驻地 |
联系人:付先生 | 联系方式:135 8917 370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昱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青州王府C-12大明衡王城C-12 |
联系人:钟女士 | 联系方式:13287685103 |
『论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