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昌邑市下营镇景观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拟采购对下小路镇区段景观绿化、下营边防派出所楼前绿化、下营国土分局楼前绿化、下营农商行楼前绿化、下营镇区全部行道树、富春江沿街商业楼前绿化、下营派出所楼前绿化、政府前院小广场、政府后景观绿化、政府广场景观绿化、环湖北路景观绿化、环湖南路景观绿化、下营学校景观绿化、下营卫生院景观绿化、供销社景观绿化等日常养护,养护面积约132480.7㎡,养护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298.0815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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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对下小路镇区段景观绿化、下营边防派出所楼前绿化、下营国土分局楼前绿化、下营农商行楼前绿化、下营镇区全部行道树、富春江沿街商业楼前绿化、下营派出所楼前绿化、政府前院小广场、政府后景观绿化、政府广场景观绿化、环湖北路景观绿化、环湖南路景观绿化、下营学校景观绿化、下营卫生院景观绿化、供销社景观绿化等日常养护,养护面积约132480.7㎡。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在服务期内对相关绿地进行日常管理养护。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1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昌邑市下营镇。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养护期三年。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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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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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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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 | 地址:昌邑市下营镇 |
联系人:李顺 | 联系方式:0536—786375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东风东街4899金融广场10座6楼 |
联系人:昃旭芮 | 联系方式:0536-2259870 |
『昌邑市下营镇景观绿化项目采购论证材料.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