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移动执法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预算安排等内容:本项目为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移动执法平台建设采购项目,2013年,原青州市工商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合作,联合开发了青州市工商局“在线即时监督检测和移动执法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移动执法平台”),满足200余位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应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移动执法平台”是一款专门为政府监管部门搭建的重要商品监管和移动执法工作平台,系统充分利用运营商移动网、电话网、互联网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2017年3月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签订了《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移动执法平台建设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期限截止2019年2月28日。现需对本项目重新进行采购。 项目预算投资: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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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移动执法平台建设,保障300余位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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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移动平台先前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建设,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资源浪费,节约财政资金,因此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具体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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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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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范公亭东路3578号 |
联系人:刘科长 | 联系方式:1350647615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3号楼512室 |
联系人:李志营 | 联系方式:13176366170 |
『1.1政府采购需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