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潍坊市委员会第五届中日韩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中日韩贸易投资洽谈会智能制造展览会招展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第五届中日韩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中日韩贸易投资洽谈会智能制造展览会位于鲁台会展中心一层共计5个展馆,面积20000平方米,该项目招展运作主体需组织企业重点展示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通用航空设备、无人机、VR/AR硬件及其应用、智能家居(家电)、智能仓储、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相关技术产品等内容,预算31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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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招展运作主体要制定出切实可行、分解细化的实施方案,待博览会办公室研究通过后,具体实施。2、招展运作主体需严格按照确定的展览内容招展,与展览内容不相符的参展企业博览会办公室不予确认展位。3、参展企业的展览展示内容和产品、宣传资料、知识产权等,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展期间参展企业与中标主体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以上情况出现问题的,由招展运作主体和参展企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博览会期间,招展运作主体对参展商、采购商在潍期间的言行、接待、交通、餐饮、住宿等所有行为负全责,出现报名企业与实际参展企业不相符、转卖展位、假冒伪劣展品等问题,以及采购商在潍期间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招展运作主体、参展企业、采购商的全部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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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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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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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潍坊市委员会 |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99号 |
联系人:李堃 | 联系方式:0536-878904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卧龙东街3506号大学科技园2号楼一单元101室 |
联系人:薛娜 | 联系方式:0536-8535277 |
『第五届中日韩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中日韩贸易投资洽谈会智能制造展览会招展服务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