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检验)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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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无预算控制价,各分项控制价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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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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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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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5月27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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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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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检验) |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33号 |
| 联系人:徐宗风 | 联系方式:0538-8489819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外环路2沿街楼5楼 |
| 联系人:马步川 | 联系方式:0538-6276822 |
| 『需求方案.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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