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山东省高速公路骨干光传输设备维护维修(含国高网山东段)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突破6000公里,形成了以同三线、京福、京沪等“三纵”和日东线、青银线、南济青线“三横”的干线高速路网,以及济青、济馆、博莱、莱新、潍莱、滨博、日东、东青等高速公路,为充分发挥高等级公路网的整体效益,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实际,以“统筹规划、综合考虑、联合建设”为原则,建设了全省统一的集收费、监控、通信三网于一体的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山东省高速公路通信系统以SDH作为通信系统传输平台,结合山东省高速公路的拓扑结构和实际情况,已逐步建成以骨干传输环A环、B环为骨干传输网,其余路段以耳朵环、支线的方式接入骨干环的全省光传输专网。 山东省高速公路程控数字交换系统为全路网运维管理单位提供内线语音交互,现以程控数字交换机为主体,承载全路网的内线程控交换业务,其通过SDH承载实现局间通信,独立局内部交换业务多通过OLT/ONU实现承载,少数路段以VOIP方式实现局内语言交换。 综合业务接入网系统在通信中心、通信分中心设置光线路终端(OLT),通过在下辖的通信站的光网络单元(ONU)的连接,为通信站提供数据、语音一体化接入。 通信电源系统为光纤数字传输系统等提供48V直流电源,同时配置蓄电池组,保证断电后一段时间内的持续供电。 共分一个包,预算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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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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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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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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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 | 地址:济南舜耕路17号 |
联系人:孙科长 | 联系方式:0531-8569394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联系人:丁经理 | 联系方式:0531-81917616 |
『光传输设备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