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设施遥控灯、橱柜采购项目(遥控灯)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济南市历下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设施遥控灯、橱柜采购项目遥控灯,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预算金额:1.86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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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使用要求。 3.需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5.1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依据相关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的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5.2监狱企业: (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中给予6%价格扣除优惠,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的属于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6%的价格扣除的政策。 (2)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4节能环保产品:无。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 6.1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相关国家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供货期30日历日;验收标准: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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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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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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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
联系人:程潇霜 | 联系方式:8815665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市南区香港中路100 |
联系人:徐淼 | 联系方式:13335111236 |
『济南市历下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设施遥控灯、橱柜采购项目(遥控灯)-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