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9-2035)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预算安排等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6〕610号)、《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等要求,结合城区发展现状对城区热电联产规划进行编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金额为20万元。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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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9-2035)编制、数量为1宗、预算为2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规划编制。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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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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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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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旗城路567号 |
联系人:高主任 | 联系方式:0536-328666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联系人:贾春晓 | 联系方式:18615416593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