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民政局9个乡镇敬老院能力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曹县民政局要求,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曹县民政局委托拟就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民政局9个乡镇敬老院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SDGP371721201902000098 )实施公开招标,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来源:扶贫资金;预算资金:约3252644.34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民政局9个乡镇敬老院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SDGP371721201902000098 采购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曹县民政局九个乡镇(魏湾、孙老家、青堌集、砖庙、普连集、安蔡楼、梁堤头、郑庄、古营集)敬老院维修工程。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设计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满足设计文件和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和采购人要求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50日历天 实施地点:九个乡镇(魏湾、孙老家、青堌集、砖庙、普连集、安蔡楼、梁堤头、郑庄、古营集)敬老院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质量保修期:执行国家最新规定标准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和采购人要求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对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投标人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如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则同时提供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原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将不予认定。 特别说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的有关内容等进行确认,以上内容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或缺少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认可。 (2)投标人如属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详见招标文件,按照参与评审投标价格 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曹县民政局 | 地址:曹县珠江路 |
联系人:贾主任 | 联系方式:0530-3266876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0530-5105008 |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民政局9个乡镇敬老院能力提升工程需求方案05-2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