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东明县返乡创业园(一期)室外配套EPC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明县返乡创业园(一期)室外配套EPC项目 2、项目分包情况:共1个标段 3、总预算:约3963.68万元 4、工程地点:东明县县武胜桥镇返乡创业园区 5、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 对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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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东明县返乡创业园(一期)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东明县武胜桥镇武胜桥村东侧、寺白路西侧,占地面积80.4079公顷,总建筑面积363197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东明县返乡创业园(一期)室外配套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沥青砼路面、砼路面、雨水工程、给水、污水工程、强电、弱电工程、监控、照明工程、车间回填土、园区绿化、蒸汽管道、天然气管道、厂区厕所、自备井、污水处理系统、围墙、大门等项目,项目总预算约3963.68万元。 2、质量要求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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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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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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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地址:东明县工业路中段 |
联系人:李局长 | 联系方式:0530-625993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77金鼎凤凰城A座710室 |
联系人:陈瑞海 | 联系方式:18905302055 |
『专家论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