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人民政府人社大厅及综治大厅大件物品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人民政府人社大厅及综治大厅大件物品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采购预算:16.4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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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人民政府人社大厅及综治大厅大件物品采购项目。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各4%比例加分。 5.项目实施地点: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服务标准,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等。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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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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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2019年6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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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人民政府 |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府前街1号 |
联系人:王敏 | 联系方式:0531-8436716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华能路9新龙科技大厦701室 |
联系人:高萌萌 | 联系方式:15866628056 |
『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