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建设典型镇办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了全面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率,强化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2015年9月19日山东省环保厅印发《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015年4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新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并本着提升经开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明确有关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的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源头监管,完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加快实现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结合经开区环境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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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坚持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手段,以执法重心下沉为目标,依托现行的环境监察划片管理模式,提出建设一整套“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管理平台的解决方案。 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切实保障“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实施,严格执行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实现了对环境监管区域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 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的建设目标: 1、实现“淄博市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系统”超标数据、“移动执法系统”数据、网格化现场巡查数据“三联互通”。 2、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精细化现场检查,按照“行业规范、操作简单”的原则规范现场工作流程,创新网格化环境监管现代化工作手段,规范网格员现场检查工作,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效率。建立信息支持、流程规范、专业指导、查处高效的网格污染源检查现代化运行机制。 3、利用现场摄像设备等装备,通过图像传送,图像识别、图像恢复、信息推送、后台专家分析指导等技术措施,结合检查流程规范设计,主要实现 “系统现场辅助、规范工作流程、监督检查质量、远程专业指导”的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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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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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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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 | 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创业广场1号楼 |
联系人:韩宗羲 | 联系方式:787811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临淄石化大厦18 |
联系人:张昊 | 联系方式:15589374228 |
『需求报告 (4).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