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2019年新能源巡逻电瓶车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肥城市边院镇采购四座巡逻电瓶车2辆,六座巡逻电瓶车1辆,预算金额为16.8万元以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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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项目说明(后附)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证服务质量。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 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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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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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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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 | 地址:肥城市边院镇府前街001号 |
联系人:李栋梁 | 联系方式:0538-2095759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边院巡逻车具体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