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东明县东明集镇段庄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三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要求,山东合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就东明县东明集镇段庄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三期)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约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中央财政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报价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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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东明县东明集镇段庄建设1处光伏电站,建设总装机容量:285.88 KW,均采用28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采购预算2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 由于太阳能电池方阵安装固定方式采用钢结构件,不会产生施工废物污染。工程建设实施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时至今日,太阳能发电是目前所有发电方式中最为清洁的发电系统,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均不产生废气、废水、及噪音和废渣问题,对生态环境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和负面作用。太阳能发电是一种节能、环保、安全、一次性投资终生受益的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投资。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折扣报价部分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 ①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需提供: a、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b、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监狱企业需提供: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②小微企业报价部分折扣具体计算方式为:监狱、小微企业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扣除比例。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①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最新一期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技术分加分幅度为评标总分值的 4%。 ④ 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交货期45日历天。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国家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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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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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6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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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东明县东明集镇 |
联系人:郭永慧 | 联系方式:1895308827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恒盛C11-26号 |
联系人:赵燕为 | 联系方式:13465035757 |
『需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