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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19-05-31发布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UPS、EPS及隔离电源(IT)系统维保需求公示

   日期:2019-07-20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编辑:winwa       浏览:10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一、维保内容:院区UPS共有30台,EPS共有36台,隔离电源(IT)系统23台。二、维保服务质量要求:1、维保公司日常维修要固定1名具有电工维修资质的维保专业技术人员,出现问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UPS、EPS及隔离电源(IT)系统维保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UPS、EPS及隔离电源(IT)系统维保 2、预算金额 3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维保内容: 院区UPS共有30台,EPS共有36台,隔离电源(IT)系统23台。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维保服务质量要求: 1、维保公司日常维修要固定1名具有电工维修资质的维保专业技术人员,出现问题,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8小时之外,接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设备故障。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每2周对所有UPS、EPS、IT电源系统进行巡检一次,每半年对主机进行除尘及电池充放电测试,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2、维保公司每次执行维保时,必须持有维保记录单(写明维保内容、执行情况、维保人、时间等),经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考核及付款凭证。甲方将对设备维保情况进行检查,如乙方工作指标未达到甲方要求则扣除相应维保费用。乙方工作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乙方根据巡检中掌握的UPS、EPS、IT电源老化程度,免费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及时提供电池更换或升级方案。 4、维保公司更换配件应是原装正品与原品牌、型号一致,经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安装,乙方所更换配件提供最少叁年质保,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漏液等免费更换。 5、维保公司在标书中应明确提供年维保费用、整机移装费、蓄电池和常用配件的品牌、型号及价格清单,维修配件及耗材低于100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高于100元的经甲方认可据实结算。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及配件由院方统一回收处理,维保公司不得带走。 6、维保公司在标书中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计划书和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施工安全问题,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维保公司自行承担。 7、维保公司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在24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尽快解决故障。多次通知和催促后仍未能及时前来维修,或两次以上未能修复的,院方有权请第三方介入维修,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维保公司支付或在合同额中扣除。 8、维保服务时,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地面、墙面、吊顶、管道设备等),如造成其它设备的损坏,应按照医院认定的价格照价赔偿。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及成品做好保护工作,并保证工作区域的整洁。本合同执行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不当所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9、如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问题作出处理,而造成设备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照200元/天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在维修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如出现特殊原因,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乙方应在甲方允许后按实际情况调整维修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 10、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本项目的工作,或者服务质量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本结算期间内对乙方的付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11、必须完成UPS、EPS、隔离电源(IT)系统维保监管指标(见附表)。 12、乙方负责维修保养的产品范围除甲方统计的数量(见清单附件)外,还包括本合同执行期内新增加的UPS、EPS、隔离电源(IT)系统,维保费用不变,配件据实结算。 三、维保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6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
联系人:郑遵凤 联系方式:0537-290358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75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联系人:冯丽艳 联系方式:18678839387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UPS、EPS及隔离电源(IT)系统维保项目需求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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