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规划局2019年度规划编制及测绘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郯城县2019年度规划编制及测绘项目,采购预算29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四、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或省市级相关专家评审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规范。 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五、交付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照合同约定地点。 六、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根据采购要求中的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按签订合同期限内完工。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七、验收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或组织省市相关专家评审合格。 八、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日起,至2019年6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郯城县规划局 | 地址:郯城县北环路51号中泰大厦10楼 |
联系人:李咏梅 | 联系方式:0539615009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街道1上海路与孝河路IEC国际企业中心(市政府西邻) |
联系人:彭健 | 联系方式:13176995367 |
『2019论证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