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新华派出所办案区信息化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加强薛城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办案区信息化建设需求等、满足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共计60.0069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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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2、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见采购文件 物理特性:/ 3、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依采购文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依采购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枣庄市 4、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服务期限:符合国家标准 服务效率:符合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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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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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19年6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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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 地址:薛城区中和路999号 |
联系人:王洪刚 | 联系方式:0632762311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开元隆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枣庄市中区文化东里21号楼 |
联系人:张林涛 | 联系方式:15165850677 |
『需求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