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2019年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期),总预算为1448.484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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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1.采购内容: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2019年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期)。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持续推进市中公安信息化建设,此次项目建设包括视频侦查实验室建设、天网监控后端建设及扩容、车辆识别监控建设等设备,加强公安信息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分局的反恐处突和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效提升市中公安的核心战斗力。(三)本项目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质量标准:合格。2.安全要求:无任何安全事故等。3.技术规格及物理特性等要求: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本项目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本采购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六)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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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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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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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5号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508455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联系人:张勇 | 联系方式:13864096501 |
『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