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入围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就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入围项目实施磋商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约107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721201902000109 采购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入围招标,择优选定3家入围检验机构。共计2500批次,分批次检测,检验项目:农兽药残留、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含量、有毒有害物质等。 项目总预算约107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磋商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安全标准。 技术规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物理特性:必须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折扣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①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需提供: a、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b、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监狱企业需提供: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②小微企业报价部分折扣具体计算方式为:监狱、小微企业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扣除比例。 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最新一期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技术分加分幅度为评标总分值的6%。 投标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 6.项目供货或者实施的服务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至本项目抽检检测任务完成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及行业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长江东路 |
联系人:冯科长 | 联系方式:0530-3205696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0530-5105008 |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入围项目需求方案19-06-0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