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部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入围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满足青州市直部门(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需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和保养服务,实行定点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市直部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供应商15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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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采购市直部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供应商 数量:15家 预算价格:0.00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市直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包括各类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专用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5.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地点: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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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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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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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 |
联系人:马伟东 | 联系方式:0536382261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青州王府街道乐园建材市场6号楼 |
联系人:庄洪文 | 联系方式:18053696833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