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聊城分院餐厅、学员宿舍服务托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聊城分院餐厅、学员宿舍服务托管项目;预算: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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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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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需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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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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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20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836132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黄河路30 |
联系人:李玉民 | 联系方式:18663001956 |
『需求公示用项目内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