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天外村停车场以及天外村至红门路沿线公交港湾改造提升市政工程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待定 2、项目名称:天外村停车场以及天外村至红门路沿线公交港湾改造提升市政工程 3、招标控制价:214.22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由泰安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备案。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部分进行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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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天外村停车场以及天外村至红门路沿线公交港湾改造提升市政工程,包含票证处公交港湾、肯德基处(石峡游园)港湾、肯德基对面港湾、天外桥东侧路南港湾、红门处港湾、天地广场地下通道台阶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对天外村停车场以及天外村至红门路沿线公交港湾改造提升市政工程施工。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地点:具体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以上技术规范有最新要求时,执行国家、行业最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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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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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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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路32号 |
联系人:焦梅 | 联系方式:0538-853833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李苹 | 联系方式:18953893299 |
『附件:需求方案(公交港湾)终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