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预算金额为8329955.11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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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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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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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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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平原县平安西大街1118号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方式:0534-3012280 |
2.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市德城区青龙街40号 |
联系人:申经理 | 联系方式:18866093688 |
『需求公示等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