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应急管理局泰安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抽样评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抽样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44.45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项目服务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金额44.45万元。主要内容为抽样市级标杆企业50%(共计89家),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抽样评估。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泰安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抽样评估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3个月。服务时间暂定2019年6-8月份,具体时间由招标完成时间确定。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标的清单。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6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 |
联系人:王科长 | 联系方式:0538-699159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六楼605室 |
联系人:李甲伟 | 联系方式:0538-8221203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