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相机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相机一台,价格在5000元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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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相机可调焦,照相清晰,内存64G。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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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先后到3家供应商店对比价格和功能,综合选择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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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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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 | 地址:新泰市青云路1159号 |
联系人:康雪瑞 | 联系方式:0538-7222107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关于采购相机的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