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9年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垃圾厂厂区内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备租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2019年环卫处建筑垃圾厂厂区内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备租赁项目 2.本项目预算控制单价:22元/m3。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注:供应商所报单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单价,否则报价无效;本项目最高支付金额为60万元。 3.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按月进行结算,于每月28日前根据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 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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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品目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单项预算安排 C99其他服务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服务 后附 1 宗 60.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建筑垃圾处理厂现有建筑垃圾采用机械设备进行消纳处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货物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交付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注:供应商必须在适宜气候下连续生产,如遇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顺延。 交付或实施地点:泰安市建筑垃圾处理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注:供应商必须在适宜气候下连续生产,如遇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顺延。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9.1采购清单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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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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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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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长城路16号 |
联系人:宋娜 | 联系方式:0538-536816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市创业大街47号 |
联系人:刘建 | 联系方式:0538-3310881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