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山东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沥青化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沥青化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为99.699502万元,资金现已落实,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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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完成山东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沥青化改造工程相关内容及部署。 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山东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沥青化改造工程建设。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注、程序。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5.1 给予小型、微型企业 6%的价格扣除; 5.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 5.4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5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价格分和技术分各 5%幅度的加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实施地点: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国家要求的标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 9.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及磋商文件等要求验收合格。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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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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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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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章丘区双山街道兴和路107号 |
联系人:袁顺 | 联系方式:1395312992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忠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山大南路60建工大厦701、703室 |
联系人:王萌萌 赵厚生 | 联系方式:0531-86423019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