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所里村等9村工矿废弃地(砂场)复垦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宁阳县堽城镇所里村等9村工矿废弃地(砂场)复垦项目 2、预算控制价:629.1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宁阳县境内,涉及堽城镇的堽城里村、北落星村、南落星村、所里村、邵家庙村、北村、高桥村、平家庄村和东沙村9个行政村。项目建设总规模14.7268hm2,项目完成后可复垦耕地13.5258hm2。本项目的工程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四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 交付或实施时间: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堽城镇的堽城里村、北落星村、南落星村、所里村、邵家庙村、北村、高桥村、平家庄村和东沙村9个行政村。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 | 地址:宁阳县堽城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0538-2065178 |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泰山大街326金华大厦A座1209室 |
联系人:许好敏 | 联系方式:17705380599 |
『需求方案.docx』 |